今年3·15,广州市XX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借境外拍卖之名、骗取服务费的行为被媒体曝光。一直以来,这些既不是拍卖公司,也不具备拍卖资质的公司搅浑了拍卖行业,如何有效规范成为难题。
针对此现象,3月17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第二届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认定中国AA、北京BB、北京CC、DD(北京)、EE、FF拍卖等56家企业为第二届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无论是藏家,还是其他市场参与者,可参照此名单选择合作方。
对于假拍企业的危害,很多藏家都表示深受其害。中拍协收到的举报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藏家朱先生与广东XX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书》。按照合同,朱先生将自己收藏的纸币、硬币、邮票珍藏册委托甲方(古今通宝)参加其合作机构的拍卖活动,乙方(朱先生)应该支付给甲方(古今通宝)公司基础服务费8000元,拍卖一旦成交,需再支付拍卖成交额的10%。
然而,朱先生很快发现自己上当了,拍品迟迟未拍,上网搜索发现公司已经倒闭。和朱先生有类似受骗经历的人不在少数,而这些骗子公司行骗手法大同小异:虚假鉴定、抬高藏品估价,收取服务费,但藏品根本没有进入拍卖环节。
古今通宝是一家典型的李鬼拍卖企业。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某某表示。这已经不是假拍卖企业首次行骗。2011年,安徽汇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就曾以虚假天价鉴定为诱饵,收取高额费用;2012年,打着泓宝弘盛鼎藏的不法公司也用同样的手法,骗取受骗藏家每人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明确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均须经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审核许可,并获得拍卖经营许可证,企业全称中须出现拍卖字样。那些明显不具备拍卖资质的李鬼们为何敢于一次又一次无视法律?
业内人士表示,高额利润与较低的违法成本成为假拍卖企业铤而走险的诱因。朱先生表示,仅他加入的受骗者组成的QQ群中就有约600人,整个武汉地区涉及金额上亿元。
这些假拍卖企业在拍前故意抬高估价,向委托人收取高昂的图录费、评估费、宣传费,以此牟利。当委托人发现受骗上当后,很难找到维权依据,假拍卖企业签订的多为服务合同,委托人很难从表面发现未履行合同内容的证据。欧阳某某表示。
在她看来,李鬼拍卖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漏洞。根据《拍卖法》第二条,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为逃避监管,假拍卖企业并未注册为拍卖企业,甚至声称在境外拍卖。
北京市拍卖行业协会高级顾问李某表示,李鬼拍卖企业的行为或涉及商业诈骗。企业明知自己不具备拍卖资格,拍不成、没人来拍,仍诱使藏家签署合同,可以说是诈骗性质。
然而,此次发布的达标公告只是行业自律行为,只有修改《拍卖法》才能根本杜绝这类现象的产生。欧阳某某表示。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无论是《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还是各地方涉及拍卖的法律法规,都是依照《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欧阳某某建议,立法部门需尽快修订《拍卖法》,将所有经营性拍卖活动纳入适用范围,严格遵守拍卖活动程序性规定,避免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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