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不足半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则需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的薪资。

2.对于经济补偿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通常以员工在所在单位服务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在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尚未达到一整年的时间时离职,则按一整年来算;在服务期未达到六个月的时候离职,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