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3)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一、民法典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效力可能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或其他法定效力情形。有效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无效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合同可撤销是指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法定其他可撤销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效力情形。
二、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一)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其法律意义体现了国家对该合同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评价,无效合同的评价不以合同是否生效为基础,无效合同成立时其内容就决定了它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未生效的合同则不同,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它可能成为有效合同,也有可能成为无效合同。
(二)两者的决定因素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国家意志和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性规定。而合同生效还是不生效,取决于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未生效合同有可能变成有效合同。
(三)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考虑当事人是否对合同无效提出主张。对于部分未生效合同的处理(如效力待定合同),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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