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房保障资格审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二、设立依据
1、《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10月,海政发【2010】73号文)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统一管理工作并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2、《关于印发海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4月,海政发【2011】33号文)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务流程
1、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人备案登记初审;2、对收入、房产、车俩等条件审核;3、审核公示;4、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5、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明。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否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2个工作日。
六、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2、户口本;3、住房保障资格证明。
七、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海阳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保障科。联系电话:0535-3301106。
拓展阅读:
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可对外出租,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