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约。
一、买卖合同成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
1、要约。
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
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二、承诺是什么啊?
承诺是受领要约之相对人,以与要约人订立契约为目的所为之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三、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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