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它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农村宅基地三证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二、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新不动产权法
产权证上的50年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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