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以前厂家销售面条给我们时是以17%税率开具发票,可前天给我们开票却是13%税率。请问,是国家重新调整面条税率了吗?我公司可否给我们的下家经销商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粮食、食用植物税率13%又根据《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粮食是各种主食食科的总称。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豆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及经加工的面粉、大米、玉米等。不包括粮食复制品(如挂面、切面、馄饨皮等)和各种熟食品和副食品。所以挂面的税率应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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