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以及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1-13 00:22:40 2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继承遗嘱公证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继承人是否在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申请遗嘱公证时,需要向公证处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以及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遗嘱的草稿等材料,也可以口述向公证员说明情况。

一、继承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

继承遗嘱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

公证遗嘱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三、遗嘱公证需要见证人吗

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n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全文8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继承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以及需要什么材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继承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以及需要什么材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