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不能的原因有: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具体包括:履行困难;债务人缺乏资力;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合同履行不能不视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不能不视为违约的情形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目标无法实现,不可抗力包含不可遇见、也不可避免两个要素。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违约方也应当竭尽全力避免损失的扩大,否则,违约方也得在扩大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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