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征地拆迁有期限吗
对于国家之征收土地,其并无固定期限可言。
关于征收,乃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将私人或集体所拥有之土地或其它生产资源强制性地收归国有。
此种行为的实施主体为国家,而非个体,因此,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法实施征收。
个人可以通过与集体签订承包协议或者租赁合同来获取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无论何种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如需占用土地,都须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进行;但在此规定之外的情况例如,兴办乡镇企业以及村民建设住宅经过合法审批后,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又或者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经过合法审批后,也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农村拆迁征地合法吗
违建之版权:政府批准之拆迁行动被视为合法行为。
首先,若系违反我国建筑法规建造之建筑群落及设施,则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其相关部门或乡镇各级人民政府依据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
对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倘若经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亦可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最后,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施,以及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并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文书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也可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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