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规定如何
时间:2023-03-01 19:00:54 2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在北京报销生育相关费用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生育前九个月或生育后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生育当月),补缴的不算。如果达不到这两个条件,生育保险的钱就算是白交了,社保中心是不会给报销的。

二、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个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

5、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6、产检、生育、住院时未实时结算的收费单据原件;

7、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男方在北京有社保时需盖单位公章)。

总之,生育相关费用的交费单据全留好,之后交给单位,让单位报销就可以了。当然,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其它的材料,其它的材料是由亲的单位整理的,亲就不用管了,把上面的东西准备齐交给单位就好啦。

三、在北京缴纳生育险,去外地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目前来说,北京市各个区县对于外地产检及住院生孩子政策不一,津贴所有区县都允许报销,产检住院费海淀可以报。

四、怀孕期间生育保险断了,补缴后能报销吗?

根据规定,女职工必须在生孩子之前连续缴纳9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以及津贴的领取,如果生孩子之前没有缴纳够9个月,则需要在生完孩子后再连续缴纳满12个月方可报销,怀孕期间生育保险断交,补缴是不能报销的。

五、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六、女职工享受产假天数、流产产假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的,再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16周-28周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28周以上流产的,和正常生产一样,享受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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