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并无能力偿还债务时,作为法人代表的您通常无需因此而受到牢狱之灾。
然而,若在这个过程中,您涉及到欺诈行为或是恶意地将公司财产转移至他处,那么便有可能要为这些不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破产程序中,企业需要用其所有的资产来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进行全数承担。
假如在经过了破产清算阶段之后,企业真就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那这便只是正常的商业风险以及依法应承担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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