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欠债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负责的,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的承担民事义务。公司欠钱法人一般是不会进行坐牢的,属于民事纠纷。
一、公司破产欠债法定代表人会负责吗
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有独立地法人人格,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除因法定情形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破产欠债法人会坐牢吗
公司就是法人,这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公司可以让与自己的债权来偿还公司本身的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公司破产清算,法人还需要还钱吗
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第一百三十条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n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公司名称;\n(二)公司成立日期;\n(三)公司注册资本;\n(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n(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n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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