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但若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用。赡养费用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如经济责任和物质援助。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过去,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支付赡养费用。赡养费用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包括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以及提供物质援助。成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过去赡养费是否可以追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自然人,扶养人无扶养能力和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或者有扶养关系的他人可以请求追回扶养费,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如果过去存在扶养关系,且扶养人无扶养能力和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受扶养人或者有扶养关系的他人是可以追回赡养费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扶养人先于扶养人死亡或者丧失扶养能力,则无法追回赡养费。此外,如果扶养人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获取了对方的扶养费,则其行为是违法的,受扶养人或者有扶养关系的他人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有扶养关系的自然人,扶养人无扶养能力和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或者有扶养关系的他人可以请求追回扶养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如果受扶养人先于扶养人死亡或者丧失扶养能力,则无法追回赡养费。同时,如果扶养人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获取了对方的扶养费,则其行为是违法的,受扶养人或者有扶养关系的他人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因此,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法律规定,避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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