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原单位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也可以与借调单位约定,由其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在借调期间因工伤事故受伤的,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赔偿方式,“也就是说,借调人员的工伤保险仍由原用人单位办理和支付,而工伤后的工伤赔偿责任也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为公平起见,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借调后与借调单位就借调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和工伤后的赔偿达成协议。被派遣单位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工伤保险费,并支付给原用人单位或者代为支付给受伤职工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据”。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2.材料基本收集完毕后,由工伤保险部门向用人单位出具《事故处理通知书》,核实有关情况。3.工伤保险部门收到用人单位的书面答复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符合验收条件的,予以验收并出具“验收通知书”;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出具“拒收通知书”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经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进行工伤认定,并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2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涉嫌残疾的,应当向市医疗劳动鉴定部门申请残疾(等级)鉴定,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p>2。在收到鉴定结论后30日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持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工伤赔偿标准、伤残(级)鉴定结论、医疗费用证明和工伤原始病历,伤前月薪表等材料应提交市社保局仲裁处申请工伤待遇仲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因工死亡,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