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的个人工资的计算是算当年的个人平均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而其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根据伤残等级以计算,则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1000元。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秦皇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高于8955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秦皇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为241785元。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秦皇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低于1791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秦皇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即为48357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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