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撤销被逼领了的结婚证
可以撤销被逼领了的结婚证。领了结婚证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撤销婚姻后有结婚记录吗?
没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一般撤销后是不会有婚姻纪录的。
三、可撤销婚姻的种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种类有:
1.因胁迫结婚的。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以欺诈、包办婚姻、诱骗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也不少见,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欺诈、包办、诱骗等均不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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