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当事人在领了结婚证后还能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婚姻应当什么时间提出
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民法典精神病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精神病结婚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配偶有重大疾病未告知的,其婚姻可以撤销。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上述情形也属于可以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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