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信与垦利县垦利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3-04-24 08:13:03 2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4)东民四终字第15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杜国信,男,1955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垦利县垦利镇兴隆村农民,现住该村。

委托代理人:马新亭,男,1954年12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利津县北宋镇殷家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垦利县垦利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魏明玉,职务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茂生,男,1965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垦利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干部,现住该所。

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上诉人杜国信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垦利县人民法院(2004)垦民初字第9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诉人支付给被上诉人水库承包费3600元,于2004年12月18日前付清。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194元,其他诉讼费用97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一审反诉费306元,其他反诉费用1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4元,由上诉人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宋子美

审判员杨秀梅

审判员纪红广

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周爱辉

全文5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村民委员会 最新知识
针对杜国信与垦利县垦利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杜国信与垦利县垦利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