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应由男女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是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实质上应该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第一,同居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按照双方的协议办理。第二,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法院依法分割。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必须均等分配。如果能证明有份额,则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四,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养育共同孩子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养育各自的孩子,养育各自老人形成的债务是义务的个人债务。第六,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法院可以判决多分财产,或者对方给予适当的帮助。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起诉方式婚姻一方当事人;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方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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