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其实质应当是同居关系。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如果能证明有份额的,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结婚没办证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么?
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
2、双方之间已经办理结婚手续,或者是已经摆了酒席的,但是还没有共同生活的。
3、男方家庭为了像女方支付彩礼,而像亲戚朋友借债,而后期无力偿还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苦难的。
在男方家给付彩礼钱之后,这部分彩礼分了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办酒席或者是拍婚纱照使用掉了,那么者部分就可以算作共同开销,在男方家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对于共同开支的项目,在计算女方家庭需要返还彩礼的时候,需要减掉这部分。在办婚姻的前夕或者是结婚之后,男方以赠予的性质,赠送女方财物,这类的财物是表达双方的爱意,后者部分是属于赠予关系,在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这部分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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