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事实表明孩子并非其本人所生育时,依然可以积极争取抚养权。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只有被指认为亲生的父母才有资格取得抚养权。
然而,如果在抚养过程中的某一方在此后确认了子女非亲生但事实上建立起多年的监护责任之后,他们仍然有权利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另外,若孩子的血缘父母决定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益,而且由养父母抚养的子女也表示愿意继续留在目前家庭环境中,此时同样可以尝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法官将充分尊重并考虑到他们个人的意愿和态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