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马豪辉表示,如果前海深港合作区能採用香港的法律和管理制度,将大大增强香港企业来前海投资经营的信心。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谭惠珠表示,百分之一百支持前海的涉港合同适用香港法律。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认为,香港经济高度发达,离不开香港的法治环境,但要在前海适用香港法律,涉及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必须由全国人大立法。他表示,深圳市正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拟以香港立法形式出台《前海深港合作区涉港合同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若干规定》,恳请港区全国人代在全国人大积极呼吁。
张备又说,前海正全力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除了已设立前海商事法庭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前海法院亦正组建。此外,前海法庭试行港籍陪审机制,有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陪审员;5月底成立的前海第一届法律专业谘询委员会中,16名委员有7名是港方专家,参与前海立法规划和法规草案等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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