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南新蔡县的一名45岁男子刘丰,6年前以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了郑州市某机关干部林女士的信任,三个月后便结了婚。不想在之后的几年里,林女士麻烦不断,不但自己被刘丰骗取了一辆汽车和几万元钱,自己的一些同事和好友也被刘丰骗了,最后还得林女士代为赔偿。昨日,刘丰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据被害人林女士称,2003年8月,她认识了一位据称是北京市政府某开发区领导的男子,名叫刘丰。见面后,衣冠楚楚的刘丰又称自己是北京市奥组委的一名副厅级干部,还有亲戚在北京市政府和河南省政府。刘丰告诉林女士,他老婆出车祸死了,儿子不愿在北京待,想回郑州,于是就来郑州想给儿子找个妈妈。在刘丰的一番攻势下,林女士很快就与刘丰建立了恋爱关系,3个月后,两人就领取了结婚证。
然而以后的几年生活中,林女士的生活很快俨如利刃噩梦。刘丰一直以高干自居,让林女士全心全意地服侍刘丰和他带来的儿子,而林女士自己的儿子则在刘丰的排挤之下无奈送给他父亲抚养。结婚后没多久,林女士新购买的一辆汽车即被刘丰以抵账的名义骗走。在家里没有一点地位的林女士被刘丰动辄打骂,自己的工作和人际关系也被刘丰充分利用,编出各种谎言骗取他人钱财,有给往北京转户口的,有安排工作的,有买经济适用房的,几乎无所不能,但到最后一件事也没办成过,还得林女士帮他还钱。林女士的亲属后来到刘丰的老家一打听才知,刘丰根本不是什么领导干部,原名也不叫刘丰,十几岁初中没读完就离开家外出闯荡,十足是一个小混混。
在公诉机关的公诉书中,刘丰被指控了8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高达30万元。受害人有林女士的姐姐、弟弟、同事、朋友等人。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底至2009年3月,被告人刘丰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实施诈骗6起,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81700元。
昨日,金水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涉案赃款人民币十八万一千七百元依法予以追缴后发还被害人。据悉,刘丰已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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