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在街头闲逛,他发现沈阳有不少海参店,而且广告上的海参价格都很贵。于是,他打起了歪主意,几次踩点后撬开一家海参店的窗户,顺走了9斤干海参,价值2.3万余元。
最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30岁的李某中专文化,老家在新民市,因没有固定职业,春节前后,一次在沈阳街头闲逛,李某注意到市面上有不少海参专营店,而且海参的质量不错价格也高。于是,李某有了偷窃的想法。
经过五六次踩点,李某锁定了沈阳市沈河区的一家海参专卖店。一日凌晨3时许,他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来到了这家海参店。他用铁钳砸碎该店的玻璃,撬开了窗户进入室内。
李某盗走了9斤干海参,可在行窃过程中,他不慎触发了店内的报警器。警方接到报警信号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通知了店主。
一次和朋友周某喝酒时,李某说弄了大概八九斤干海参,让周某帮卖点。于是,周某没问海参的来路,帮李某卖了3斤海参,并将获得的3000元交给李某。李某请他吃了顿饭作为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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