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租金锁门的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租金(RATE)
程租人付给船东的是运费,而期租人付给船东的是租金。租金不宜按月计而宜按日计,因月份中有天数的差别。
(1)如期支付租金租家须在租约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租金。目前流行的条款是在若干天前预付一期(若干天)的租金,若租约签订得很局促,而无法按规定时间内支付第一期租金,则可另行作出规定。不如期支付将有不良的后果(见后),故租家应谨慎对待,尤其在市场上租金上涨时,要考虑到银行停止办公的节假日、两地的时差、银行的业务水平,而应适当地提前汇出。
(2)如数支付租金租家须将租约规定的租金全数地支付,若未全数支付其后果与未如期支付等同。
(3)扣付租金租家不得随意扣付租金,即使受船东委托而垫付的与理该船东付的也不得从租金中扣除,除非租约上规定这些项目可在租金中扣除,例如规定洽租佣金、受船东委托而垫付的船舶港口使费、停租的租金等项目可在租金中扣除。停租的租金在租约上规定停租(如入坞、搁浅、机械故障等)的租金,在二种情况下可扣除,一是由于船方原因而影响租家使用该船的时间,二是由于船东违约而影响租家使用该船的时间。此二者须有据可查才能扣除租金,而且要确实影响租家使用该船的时间。例如在航行中或开航时主机故障达三小时即应扣除三小时的租金,若在装货停泊的三十小时中主机故障三个小时而未影响开航就不得扣除租金。
(4)索赔租金如租约没有规定租家未如期如数付租金而船东有权撤船,则船东只能通过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索赔。因此租约上应订明船东有此撤船权利,如NYPE(纽约土产交易所期租合同)第五条即有此规定。但撤船也是有条件的,而有一点应提醒租家,即当市场租金下跌时,船东若一时收不到租金可能还会耐心等待,当市场租金上扬幅度很大时,船东可能会抓住租家支付租金上一点小毛病而要求撤船,此时租家更应小心对待。
(5)船东、租家为支付、收取租金的保护措施对于船东来说可以做到:
在租约上规定若租家不如期如数付租金则船东有权撤船,否则只能索赔;
撤船前请自己的银行再三查清租家是否如期如数付了租金,并以电传、传真方式从银行中取得书面证据;
若决定撤船应在合理时间内撤船,否则会失去此权利。对于租家来说可以做到:
按期如数支付租金,尤在租金上涨时,要考虑时差、银行工作效率等,必要时提前汇出。
在租约上规定哪些项目可在租金中扣除。
在租约上规定有警告期,即船东若未如期如数收到租金,应向租家发出警告,并给予几天宽容期。
在租约上规定船东收到租金95%以上时即无权撤船而只需租家在下一期租金中补入。
上述、项一般皆能办到,而、项有时船东不一定同意。
程租中租家付给船东的是运费而不是租金。程租租约中一般只讲运价即每吨多少钱,而船东收到的运费乃是运价与货量的乘积,货量少一倍,船东的收入也几乎少一倍,因为一船满载货物与半载货物的运输成本(除装卸费外)几乎相同。所以在程租租约上除了运价外,还要重视货量,除非租约中已有包干运费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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