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无财产争议类案件:针对普通民事、经济以及行政案件,若并未牵涉到财产纠纷,则需要依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长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协商确定收费金额,通常情况下,收费区间为6,000元至100,000元不等;而对于外地的民事、经济及行政案件,如果同样不涉及财产纠纷,代理费用不得低于20,000元。
2.有财产争议类案件:此类案件将按照标的额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比例为7%,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
(6)争议标的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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