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合同的定义
客运合同的定义:又称为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客运合同具备的条件: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对象。
2.客运合同通常采用票证形式。
3.客运合同包括对旅客行李的运送。
4.旅客的主要义务,包括: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
5.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二、客运合同的主要特征
客运合同的主要特征有:
1.客运合同的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客运合同是旅客与承运人关于运输旅客的协议,客运合同的目的是承运人按时将旅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因此,客运合同的标的即为运输旅客的行为。
2.客运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三、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
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如下:
1.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即旅客与承运人,他们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2.客运合同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客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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