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工伤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工伤期限的员工解约;如果工伤期限已经经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才能以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与员工解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被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的话必须提前30天申请离职,否则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直接离职一方面单位有可能不给开离职证明,新的单位要是查看离职证明的话劳动者有可能因此无法入职,并且部分单位可能会打电话向劳动者的原单位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劳动者有可能会留下一个极为不好的印象从而给自己的求职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合同原件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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