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需要法院审理,一般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或者自己申请或者债权人申请,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委托审计评估部门对公司资产评估,如果公司在设立时股东均按照注册资本金数额实缴,则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破产时的评估净值按照比例偿还给债权人,公司股东不需再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但如果公司设立后股东抽逃了注册金,或未实缴注册金,则股东应该在其应该缴纳的注册金金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
关于公司破产清偿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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