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号凭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及房产证取号;二:提交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表);2、身份证明(业主及双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房地产证原件;
4、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银行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注销函,个人仅需同意注销函;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三:完成注销当即生效,可重新办理抵押。
不动产权证注销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不动产权证注销的有关规定如下: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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