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调整后的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此次调整,不仅将享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缴款年限放低到6个月,而且将最高可贷倍数扩大到20倍,并且调高了补充公积金贷款的最大额度达到10万元。
据了解,从1月25日发布这个消息开始,办理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已经有近百位客户前来询问相关情况,其中不少原先会在1月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都将办理贷款的时间推迟了。
首先是把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时间限制从原来的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从2年降低到了6个月。这主要对部分工作不久但又想要买房的毕业生以及外地来沪工作的人员而言,能够从中得益不少。
其次,新政策将原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多可贷倍数从15倍扩大到了20倍。如果按照原先的放贷倍数,如果购房者想要获得最高放贷金额10万元,那需要缴纳满7000元的公积金,而在新政策实施后,只需缴纳满5000元的公积金,申请人就能获得最高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后值得关注的,则是补充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从原先的3万元上调到了10万元。如此一来,个人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将从13万元上升到20万元,能够让购房者最大限度的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示:目前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基本上每户人家只能贷一次。不过,如果已经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想要再次进行公积金贷款的话,就必须将前一次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数还清,才可以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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