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手续办理问题
(一)报到证办理与档案托管
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
办理步骤:
1、正常情况:
由就业办将毕业生信息同当年录取审批表上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专业等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输入就业库。在毕业当年的7月中旬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2、特殊情况:
(1)、对无转学手续的毕业生,等手续完善后再办理《就业报到证》。
(2)、对与录取审批表上姓名不一致的毕业生,须学生本人上报系部,经系部汇总统一报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将更正信息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能更改姓名。否则就业中心只能按录取审批表上姓名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档案托管办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
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2.把档案留在学校。
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它的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正式终止。三方协议主要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工作约定,而劳动合同则规定了劳动者对从事的具体工作和福利待遇等权利义务的约定,内容更具体,更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由于三方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障,容易在试用期期间产生劳动纠纷。
因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时,除了要注意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毕业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填写外,还应当注意协议约定的试用期的长度、是否存在违约金条款和相关休息休假、保险住房等福利待遇的约定情况。
二、应聘就业问题
(一)招聘防骗技巧
心切求职的毕业生们,应该保持相对冷静的心态,要有客观冷静的意识。事实上,很多求职陷阱都有清楚的破绽可寻。
对于求职所做的付出,求职者应该要有心理底线。很多人在求职中受骗也是个人侥幸心理导致的。要把握自我,不能失去判断,尤其是,不要有依赖心理,不要把改变的权利永远放在对方手中。例如,公司一再拖延实习期,让你陷入无限期等待状态,此时,留或不留应该早做判断。
三、其它问题
(一)租房注意事项
要注意辨别是个人房源和中介房源,注意房源信息的详尽程度。在签约租房时,要注意租房合同的维修责任、转租约定等情况。在正式租房签约时,要留意以下几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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