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已交,却没有签订合同,房东不肯出租,怎么办?
时间:2023-07-06 16:55:29 1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只是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合同的载体而已。从你们双方的行为来看,显然已经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生效。您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并且向房东支付了押金,表明您已经实际上在履行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可以视为合同是不定期合同。

因为隔壁邻居在阳台上烧烤,另外,阳台漏雨,也严重影响您对房屋的使用,因此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解除合同并无不当,并且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讲,您只住了一天,房东不退租金是不对的。

定金有成约定金,有违约定金等等,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是不能拿回定金的。押金跟定金不同,押金的目的不一定都是为了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即使是,但因为没有明确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合同解除后,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再者,你们都是口头合同,没有书面合同,争议的双方要进行举证。现在房东要证明他不退还押金的理由成立。我感觉有难度吧。

房东不想租了没有签合同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上,希望采纳。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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