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重组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法律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的区别在于破产重组是对企业挽救的行为操作,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一旦决定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而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不再看好任何增值机会,且将财产进行债务人偿还分配。
三、公司破产重整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股票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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