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一楼
二、办理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一楼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市高新分厅(http://gxq.zhwsb.gov.cn/index.jsp);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审批机关;
5、现场领取审批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市高新分厅(http://gxq.zhwsb.gov.cn/index.jsp)登陆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办理。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处理。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0
1
纸质
申请人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0
1
纸质
申请人
3
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1
0
纸质
申请人
4
申请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现状照片(A4纸彩色打印)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1
0
纸质
申请人
5
属建设工程项目的,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规划文件和工程(四置)红线图,并在红线图上标明申请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位置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基建工程、道路等工程建设,需提供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
(2)电信、电力、光缆等管线安装工程,需提供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
(3)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
(4)新建道路项目建设,需提供市主管部门批复的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意见。
(5)移动、改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6)燃气设施改动项目建设,需提供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7)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供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移动、改建、接驳市政排水管网项目建设,需提供排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0
1
纸质
申请人
6
因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0
1
纸质
申请人
7
需临时占用公园绿地的,应提供公园管理部门的意见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0
1
纸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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