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张银行卡并侥幸猜出了密码,高某和女朋友王某一起取走了卡中的1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新郑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9月12日凌晨,高某在骑自行车接女朋友王某下班的路上拾到一个钱包,里边有一张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
回到家后,高某和王某商量,想看看银行卡里是否有钱。两人找到一个自动取款机,高某根据捡到的身份证上的号码试了几次,竟然猜对了密码,两人就分5次从卡里取出了1万元,高某分得8000元,王某分得2000元。两人不知道,这一切都被银行的监控录像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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