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的一天,庄某从外地坐火车回到柳州。出了火车站,走到飞鹅路新时代商业港附近时,庄某发现地上有张银行卡。他把银行卡捡起,看到卡背面竟写着几个数字。这会不会是银行卡密码呢?庄某走入了附近某银行。庄某把卡插进银行柜员机,他按照卡背面数字输入后,密码果然正确。他继续查询卡内余额,有1.5万余元,将该银行卡内1.5万元取了出来。
之后,庄某用这笔钱,为自己购置了摩托车、电脑,还换了新手机。而银行卡主人余小姐,在弄丢卡的次日中午,才发现银行卡不见。查询发现卡内1.5万现金被取走后,余小姐向警方报案。
转眼3个月时间过去了,就在警方侦破案件过程中,事情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12月7日,庄某来到解放责任区刑侦大队报称,朋友开走他的摩托车不还,还把他打了一顿,希望民警能帮他追回车辆。民警了解这起纠纷的过程中,意外发现庄某身上有一张银行卡,卡背后还写着密码。年轻人,怎么连密码都记不下来?民警觉得奇怪,并告诉庄某这样不安全。庄某却面露惊慌之色。民警怀疑这张银行卡是偷来的,继续追问他。庄某最终承认,这张银行卡是捡来的,他还取走了卡内的1.5万元。
庄某说,他知道自己擅自取走他人银行卡内现金的行为不对,但并不知道这涉嫌违法犯罪。昨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庄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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