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1、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财产赠与别人,并签订财产赠与合同;
2、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因此,虽然受赠人同意将财产赠与另一方,但作为房地产,财产权只有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才会转让。
二、离婚财产要怎样分割
离婚财产的分割标准:
1、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分割,一般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原则进行分割,实际案例一般为平均分割;
2、夫妻分开管理和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和用户所有;
3、差异较大的差额,由多个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抵消另一方;
4、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分割。
三、赠与第三人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向第三人赠与的财产,如果财产的权利还没转移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第三人在符合法定的情形下,赠予人也享有相应的撤销权,撤销对第三人赠予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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