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有何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和自动离职三者的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二、解除劳动合同要结工资吗?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立即结算工资。如果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三、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3、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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