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车库丢失电动车,关键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有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保管义务,但必须履行最低限度的安全防范义务。比如,物业公司的门卫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保安有无对陌生人进行必要的登记、保安是否例行正常的巡逻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以上义务,这就属于他们在管理上存在瑕疵,业主可要求其承担与物业公司过失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一、未签物业合同能否拒交物业费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在限期内搬走。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二、物业有权代收取暖费吗
物业没有权代收取暖费。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构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受物业服务合同约束。那么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代收取暖费的服务约定则成为关键。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代收快取暖费,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代业主收取暖费,业主也不能因为物业公司拒绝代收而责难物业公司。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包括了代收取暖费,那么物业公司就应该为业主代收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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