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嫌同宿舍的工友看电脑太吵,导致自己无法休息,毛某与对方大打出手,挥起铁棍将对方打死。昨天,毛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毛某今年34岁,曾因犯抢劫罪被宣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8月1日刑满释放。公诉机关指控,毛某在与陈某发生争执后,追至地下停车场并持金属棍击打陈某头部数下,导致陈重度脑损伤死亡。
毛某说,他在物业公司做电工不过三个月,同宿舍的陈某比他早来几天。二人关系一直不怎么好,之前就曾因为电脑的事情吵过架。
据同宿舍的工友说,事发当天,几人下班后看到,毛某躺在床上,陈某边看电脑边哈哈大笑,还用手拍桌子。他用脚踹桌子,吵得我无法休息。毛某说,二人发生争执后,陈某抄起烟灰缸砸了他的脑袋,导致他脑袋流血。之后,同事劝开了他俩,他就跑到工程部找了一根铁棍,追着陈某到了地下车库,打了三下后将铁棍扔在宿舍床底,随后去了医院。
庭审中,公诉机关展示了停车场内的监控录像,整个案发过程只有三分钟。
辩护律师称,毛某是激情犯罪,并非蓄意为之。而对于陈某的死,毛某称自己并不知情,直到开庭前,他都不知道陈某已经死亡。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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