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没有执行协议能走遗嘱继承吗
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订立遗嘱必须具备特定的构成要素。
只有那些符合相应法律规定的要件的遗嘱,才能够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遗嘱。
公证却并非使遗嘱生效所必需的步骤。
在各种遗嘱类型中,遗嘱设立人有权选择通过公证程序来进行遗嘱制定,同时也可以选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不同形式来完成遗嘱订立。
当多种形式的遗嘱同时存在时,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至上的效力。
在继承人处置房产的继承问题上,不一定要有公证过的遗嘱作为依据,只要遗嘱内容真实且确实具有法律效力就足够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嫁出去的女有房屋继承权吗
已出阁之女享有与男子同等之财产继承权利。
继承权不论性别一律平等对待,若无遗嘱明示,则出阁之女应作为合法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配。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皆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同一顺位继承人中,其所获遗产通常应保持均等。
不得因女儿已出阁,便剥夺其应享有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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