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可以起诉吗
时间:2023-03-13 21:13:07 2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的,无法起诉。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道被告真实姓名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不予立案。

一、房产如何起诉分割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自己无法搜集证据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能上诉

1、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诉讼的撤诉裁定一般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原告对人民法院的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对其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如何起诉欠款不还的公司

公司欠款不还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起诉: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欠钱不还的证据;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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