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部分超生或未婚生育的家庭为了躲避计生罚款,试图购买假的《出生医学证明》,企图违规上户口,此举非但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还助长了制作、倒卖假出生证明的犯罪气焰。近日,清流县就发生了一起因倒卖假的出生医学证明而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听闻倒卖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可以赚取高利,计生干部林某从2008年10月开始尝试从他处以每份200元至300元的价格买入假《出生医学证明》,后以每份115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赖某、陈某等人,从中获取非法收入共计人民币28650元。清流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在落户、入托、上学等方面经常使用,务必要妥善保管。假如发生丢失情况,可到婴儿原出生医院补办,另外抱养婴儿或计划外生育婴儿,也可到计生等部门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千万不可为了节约钱、省时间而去购买假的出生证明,白花了冤枉钱,还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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