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结婚登记只是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从法律上讲,只是朋友关系,不是夫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开,不需要向任何部门申请。财产方面有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案例】原被告双方于1996年5月在一家酒店认识,不久,原告将被告带到自己的宿舍。同年6月,被告辞职,经常去原告宿舍和原告住在一起。在此期间,原告向周围人介绍被告是他的朋友,原告的同事也认为原被告是男女朋友。两人相处期间,原告反对被告与邻居及其同事交往。由于工作性质,原告外出工作多,时间不规律,引起被告怀疑,双方经常吵架。同年8月11日晚,原告和同事外出工作,被告从原告宿舍楼顶跳下,双腿摔伤,被原告送往医院治疗。现在被告双腿瘫痪,暂时住在原告宿舍。原告黎某于1997年3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认识被告后,被告要求到宿舍同宿。同居生活期间,因经常外出工作,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为了防止外出工作跳楼摔伤,被告已经花光了2万多元来治疗被告的伤病。要求法院依法解除与被告的非法同居关系。【判决】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非法同居是无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据调查,原被告和被告虽然在1996年5月至同年8月同居,但原告介绍被告是女朋友,原告同事也认为只是朋友,原告也反对被告和邻居交往。双方只交朋友,谈恋爱,不以夫妻名义同居。鉴于原被告和被告的行为只是恋爱过程中的越轨行为,不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原告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予以驳回。
签订离婚协议书,没有办理离婚证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只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要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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