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旦签订了,双方就不得违约,只是有些人没有注意履行好合同里面的内容,还是有违约的情况发生。当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时候,就能够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可以通过一定证据,认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最为常见的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利用公司独立人格规避法律责任或逃避债务等等,就可以追究其个人的赔偿责任。
一、股东被股东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怎么办?
股东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自身权利逃避债务,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造成数额较大的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承担责任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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