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16住户按协议搬迁补偿款难落实“无家可归”
最近,济宁市任城区国土资源局宿舍的16户居民正在为自己的家而烦恼。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济宁市任城区国土资源局的家属楼,门口大大的拆字告诉大家这里正在拆迁,这栋家属楼上总共有16户住户,早在今年八月份的时候,他们就接到了城北片区拆迁指挥部的拆迁通知。
住户李-娟女士介绍,对方称9月20号到10月20号都要搬完,如果不搬完就按合同,按各方面执行。而当时城北片区拆迁指挥部给他们定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全部用货币补偿,评估由指挥部找专门的评估公司统一进行评估,甚至有的签字晚的住户还被贴在了大门上公示。
终于在10月20号之前,所有的住户都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并将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家都搬了,协议也签过,居民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就起了一些疑心。现在居民们手里只有当时用手机拍的协议的照片,而城北片区拆迁指挥部在拆迁之前一直催促他们抓紧走,可是现在大家腾出了房子,等着拆迁款买新房子的时候,却遭遇了现在这种情况。
而另一位居民王*娥家不单单要承担着租房子的钱,他们在决定拆迁之后就交了两万五千块钱的订金,定了一套二手房,就等着拆迁款到位后买房子了。现在城北片区拆迁指挥部一直不履行拆迁合同,虽然原来的房子还都空着,但是也已经没法住了。
而记者和居民一起来到城北片区拆迁指挥部,却并没有见到相关的负责人。随后,居民拨通了城北片区拆迁指挥部于书记的电话。该负责人表示,项目还将继续,合同照常执行,表示应该没大问题。合同执行,问题不大,可是什么时候执行,居民的拆迁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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