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成功,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但如果有其他诉讼请求或新的证据,有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理由申请撤销该调节书,然后正式起诉对方,或者向公安局投诉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
签了派出所调解书,是不是案件已经结束
派出所进行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的,是算调解结案的,如果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不服或者认为调解有失公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签订书面的协议,协议上写明:1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2赔偿款支付的时间;3超过约定期间不付款的违约责任;4支付了赔偿款后双方既往不咎,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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