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竞价来争夺共同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达成协议后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或者将房屋拍卖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共同拥有的房屋,他们可以通过竞价来争取房屋所有权,并在达成协议后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那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夫 妻 房 屋 分 割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房屋分割的具体方式,包括协议方式、竞价方式、协议方式等。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竞价或协议方式解决房屋所有权问题,而民法典也规定了具体分配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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